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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副院长开房 被举报后试图贿赂记者称给钱帮他摆平已调查

2016-08-10 10:16:00 来源:互联网

近日,黑龙江一法院副院长被曝与情人开房,对此该院长回应:纯聊天。网友们纷纷表示,组织工作在酒店展开真是敬业。接着资料显示,该院长曾开了三次房,当被人实名举报时,还意图贿赂记者称能不能帮他摆平。

但是,从公众的角度上来说,性质完全不一样的,却会给人们带来无限的猜想。你想想啊,一个堂堂正正的法院副院长多多少少有点权力吧,你无缘无故地带一个美女到宾馆开房,到底有什么用心?难道就是真的只是开房聊天,啥事都没干?如果是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,一个正人君子,就不会做出许多让人猜想的事情来。

从举报人的角度上来说,举报人用实名举报,而且提供的开房时间、地点等细节清清楚楚,足以说明举报人的一身正气、勇气。比如:发帖人冯广和8月5日向澎湃新闻证实,网帖确系其本人实名举报,举报内容均有证据。5月份已将实名举报材料呈递黑龙江省纪委。冯广和称自己是一名退休工人,与王旭没有关系。“你们可以随时过来调查。”

当然,当事人也是敢作敢当,并承认举报人的所有事实。王旭强调,自己确实与赵某梅三次开房,两人系朋友关系,开房后只是聊天,什么事都没有做。对于举报人,王旭称自己与他认识,素无恩怨。

从上述分析,举办人举报了真实的事实,当事人也承认了真实的事实,现在的问题就是难办了。法院副院长与美女情人开房,只是聊天,啥事都没干,意思就是没有啥证据,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,等于是给当地党委、纪委等部门出了一个难题。如何处理这样棘手的案例?笔者想,当地部门自由解决的好办法。

一则题为《兰西县法院副院长王旭与美女情人开房》的网帖直指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存在作风问题。被举报人王旭8月6日告诉澎湃新闻,开房只是聊天,啥事都没干。

2016年8月4日,一则题为《兰西县法院副院长王旭与美女情人开房》的网帖引发关注,发帖人自称是冯广和。

网帖中举报有三项内容:一是兰西县法院副院长与女子开房情况。时间分别为:2014年3月21日(星期五),王旭在哈尔滨晶鑫七星水月高档洗浴酒店与赵某梅开房,19:28入住,3月22日17:35分退房;2015年3月23日(星期一)下午3时许,王旭开公车拉着赵某梅到哈尔滨呼兰区学院路尚客宾馆开房,次日中午12时退房,房间号为201;2015年6月6日下午,王旭在肇东市福和酒店与赵某梅开房,房间号712;2015年6月6日下午,工作时间与女性开房。

举报的第二个内容是今年4月20日晚6时左右,王旭等人在吉祥阁吃饭与人争执打架斗殴,并被带到巡警队。

其三是王旭经常使用公车拉妻子吕某上下班,办私事,买粮油,拉朋友到肇东吃喝、自己去吃早餐等,并经常把公车停放在家门口、妻子公司门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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